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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02日 14:49

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明确领域方向,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我校将往省里推荐符合条件的实验室,以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3.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4.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5.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能够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

6.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7.实验室固定人员中,有下列高层次人才者,将优先予以支持:

(1)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原学者。

(3)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要求的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申报名额

我校不超过2个。

(三)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应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姓名、单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等)。

(五)省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河南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填报要求

申报者填报《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科研实验中心。申报材料一式5份(勿用塑料封面)并辅以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总页数不超过200页。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同时按申报的实验室名称上报电子文档和PPT答辩材料(时间不超过25分钟),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联合建设的实验室需要加盖双方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18时截止。

五、联系方式

科研实验中心教学科研管理科(新区教学楼BM742房间)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371-65680206

电子邮箱:mischenxh@126.com

附件:组建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院校类)

科研实验中心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