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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中试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23日 08:54

学校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战略部署,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引导和规范河南省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 建设发展,加快推动创新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按照河南省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试基地建设方案》和《河南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创〔2021〕4号)要求,我校组织申报河南省中试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申请命名的省中试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符合我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

(二) 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以及各类开发区建设的具有中试能力的单位。

(三) 拥有核心服务能力。具备独立的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拥有承担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在5000万元以上; 至少拥有5条以上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或至少已开展中试项目20项,其中至少成功实现15项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

(四) 拥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和规程.至少拥有30名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工作。

(五) 具有对外服务意愿。具有自主中试熟化能力并愿意发挥中试基地的作用,能为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内企业等提供开放共享中试服务,对外发布中试服务清单。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显著。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创办或孵化2家以上企业,企业累计估值达5000万元以上,或累计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2.技术成果转化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收入到账额在1000万元以上。

(六) 具有健全、高效的管理和运营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有合理的场地、设备等租赁收费标准、明晰的对外服务程序、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等。

(七) 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二、申报要求

各院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谋划,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围绕学校重点优势学科,整合团队力量积极申报。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采用常态化,实时受理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院部、单位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会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推荐,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二) 论证。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形式审查、评审论证和实地考察,形成综合论证意见,提出省中试基地拟命名名单。

(三) 命名。将通过专家论证的拟命名中试基地名单经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技厅、财政厅批复命名。

请各院部、有关单位认真编写中试基地建设方案,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kysyzx@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80206

中医药科学院

2022 年 1 月 23日

附件:

1.《河南省中试基地建设方案》

2.《河南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