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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6日 16:19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院今年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依据《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中医药科学院负责本院部的复试、拟录取工作。

2、中医药科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中医药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振强

副组长:姚建平、冯素香 杨文胜

成 员:白 明 武香香 谢治深 乔永辉 张钟允

办公人员:李汉伟 高妍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医药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中医药科学院各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对本单位的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3、为了保证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公正、公平,避免违纪行为的发生,中医药科学院成立督查工作组,负责督查研究生复试工作,并派督查小组成员到各硕士点督查。

中医药科学院工作督查组组成:

组长:张振强

副组长:冯素香 杨文胜

成员:乔永辉 张钟允

办公室人员:李汉伟 高妍

各硕士点复试督查成员安排如下:

方剂学:冯素香

中西医结合基础:杨文胜

中药学:乔永辉

中医药科学院督查组设立督查举报电话:(0371)65680206联系人:张钟允。

4、成立方剂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药学3个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要求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部分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应配备一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复试的所有原始材料(必须有影像资料),各硕士点归档报送研究生办公室保存。专业综合测试由学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测试等应有详细记录,最后由测试小组组长签字。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评定

1、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四个部分。

2、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中医药科学院负责专业课笔试组织、阅卷、核分、登分以及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汇总、加和等工作。笔试结束后划定“专业课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该分数线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需合格)的考生方具备面试资格。各硕士点负责英语测定和面试。各硕士点根据学校、中医药科学院招生复试办法制定本硕士点复试方案,并在预备会上讨论通过。

3、英语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外语应用的基本情况,由学位点负责并组织实施。测试应包含外语自我介绍、抽取试题并回答、接受面试组老师外文询问并回答。

4、面试(满分100分)。其中面试主要包括考察考生政治思想素养、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人文素质等。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面试过程中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部分,应对面试题目、学生回答情况做出记录,并写出评语,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的意见。全程录像。

5、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50%,专业课笔试占20%,外语成绩占5%,专业技能考核占5%,面试成绩占20%。

具体计算方法: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专业课笔试×0.2+外语成绩×0.05+专业技能考核×0.05+面试成绩×0.2。

7、录取方法:面试和技能考核结束后,各硕士点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序结果告知面试考生后,按照本硕士点录取名额1:1的比例,让考生填报《报考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必须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分第一和第二志愿(各学科面试小组秘书将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表进行汇总报院部留存,保证各学科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8、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9、各硕士点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实际招生人数1:1拟定拟录取名单,按时将导师签字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中医药科学院,由中医药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导师组面试日程安排

详见《中医药科学院2023硕士面试时间安排表》(各硕士点提前安排)。

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到报考院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具身份证、准考证。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寄报考学院研究生科或密封后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上交;

(3)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水平证明,出具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及相关学习成绩单等。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复试、加试科目表)。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各硕士点要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工作办法的培训,制定专业综合测试明确的评分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行为。

2、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中医药科学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