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1日 10:59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
2.制定河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中心与实验动物中心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科研实验中心与实验动物中心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服务管理。
4.按照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定期参与校内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对本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
5.负责科研实验中心与实验动物中心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6.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
7.完成上级计生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71-8625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