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08日 10: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中医药科学院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保证导师培训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培训目标 研究生导师培训旨在切实加强中医
药科学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导师自身素质,提高导师育人水平,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条培训对象 中医药科学院全体在岗研究生导师,
指导老师,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办公室全体人员,各平台研究生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时间及形式 研究生导师培训每年3~4月
组织一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1、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涉及立德树人、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研究生心理健康问题及预防措施、安全等;
2、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关键环节培训:包括研究生招生、开题、答辩、毕业、就业等;
3、研究生培养创新工作专项培训:包括国家奖学金、挑战杯、优博/硕论文、创新创业等;
4、优秀研究生导师经验交流:邀请优秀指导老师谈研究生培养体会、指导经验等。
第五条培训测试 培训结束后现场对研究生导师进行线上测试。测试合格与否,作为研究生导师上岗、聘任及第二年招生重要依据。经测试合格者颁发研究生导师培训合格证,测试不合格者将减少招生名额。
第六条研究生导师培训结束后,组织导师签订本年度研究生导师责任承诺书,要求研究生导师按照承诺及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履行导师职责。